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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法规支撑 服务保障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甘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黄金通道,也是东西方文明交流交融的重要舞台。甘肃境内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特点鲜明、底蕴深厚,密集分布的长城、石窟寺、古建筑、古遗址等众多历史遗迹,是甘肃在世界文明史上重要地位的清晰标识,是甘肃与丝绸之路同呼吸、共沉浮的定格记忆,也是甘肃、是中国乃至全人类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甘肃历来重视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丝绸之路保护以来,甘肃在立法管理、规划实施、政策制定等多个方面持续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立法先行,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模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文化遗产。甘肃省兼顾国际、国内法,积极履行《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建设,2005年颁布《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此后又相继颁布《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酒泉市锁阳城遗址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为石窟文物和长城保护研究、利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科学依据。同时,出台《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麦积山石窟保护管理办法》《炳灵寺石窟保护管理办法》《玉门关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行业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62项,《甘肃麦积山石窟保护条例》《甘肃北石窟寺保护条例》《甘肃瓜州榆林窟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西千佛洞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正在加快推进,通过不同层级的法治保障体系兼顾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求,有力保障了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保护模式。

——科学规划,促进文化遗产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核心是科学规划,甘肃省坚持长远规划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制定实施《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万里长城——嘉峪关文物保护规划》《麦积山石窟管理规划》《炳灵寺石窟管理规划》《锁阳城遗址管理规划》《玉门关遗址管理规划》《悬泉置遗址管理规划》等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针对甘肃境内不同类型文化遗产的不同特征,不同价值,着眼文化遗产功能与完整性,着眼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利用,为“典范”“高地”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策引领,保障文化遗产资源可持续性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关系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之要义。在文物保护方面,甘肃省在全国文物界首开国际合作先河,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和保护理念,形成了一套科学的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程序和规范,部分程序和规范已列入国家标准,被广泛用于古代壁画与土遗址的保护修复。同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一套以保护为前提、研究为基础、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完整的政策保障体系,有效保障了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得以顺利实施。

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让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永续保存、活化利用、造福更多民众。(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季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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