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王杖诏书令册简是西汉时期关于尊老、敬老、养老制度的法律法规的重要实物证据,其发现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为国家一级文物,现藏于武威市博物馆。
1981年,武威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在调查重点文物时,新华乡缠山村社员袁德礼交出一份在磨咀子汉墓出土的《王杖诏书令》,木简26枚,长23厘米,宽1厘米。原简背面有编号第一至第廿七,但第十五已缺。正面有字556个,内容包括兰台令第卌二(第1~3简)、成帝建始元年诏书(第4~6简)、高年赐鸠杖的法律内容和一件具体案例(第7~11简)、元延三年诏书(第12~20简)、兰台令第卌三和十一件被弃市的案例(第21~26简)以及诏书令册的检署(第27简)。
二
汉代王杖诏书令册简内容丰富,记载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尊敬长老,抚恤鳏寡:规定年龄七十岁以上的人应当受到尊敬,只要不是谋划杀人伤人的首恶分子,不要控告惩处。同时,对六十岁以上无子女的男女(鳏寡)给予特殊照顾,准许他们做买卖,不征租税。
抚恤孤独废疾:对于孤独、盲、侏孺(个子矮小的人)等弱势群体,官吏不得擅自征召,诉讼不得捆绑。他们在经济上也享有优待,如种地不交租,做买卖不纳税,还可以在集市上卖酒(古代酒是政府专卖物资)。
年七十以上赐王杖:规定年七十以上的老人赐给王杖,享有相当于六百石爵位的政治待遇,入官府不用跪拜。如有官吏百姓敢殴打侮辱持杖者,视为“逆不道”之罪,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处决乡吏殴辱王杖主并弃市的案例:简文中还记载了多起乡吏殴打侮辱持杖老人的案例,这些乡吏均被判处弃市(即在人众集聚的闹市执行死刑)的极刑。
《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同于汉字久,有久久长寿的寓意,同时鸠鸟又称为不噎之鸟,表达了对老人吃饭不噎,身体康健的美好祝愿。
三
王杖诏书令册简的书法艺术特征鲜明,抄写风格雄健粗犷,笔画厚重而又不失瘦劲爽利。其字体多为汉隶自由体,写法率真,笔划有蚕头燕尾,行款错落有致,风格潇洒。
它提供了汉代王杖诏书的格式,显示了诏书书体的特点。其字形普遍方正整饬,结体宽博,有官方文书矜持的风度。
这种书写风格不仅体现了汉代书法的独特魅力,也为后世楷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
西汉时期国家就确立了尊老养老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武威汉简和鸠杖的发现,以实物的形式证明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物和文献价值。
王杖诏书令册简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西汉时期尊老、敬老、养老制度的重要实物资料。它表明在西汉时期,我国就已形成了一系列敬老爱老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